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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中级经济师补考《工商管理》考点(2)

2023-3-17 来源:互联网

乐考网整理了2023年4月中级经济师补考《工商管理》考点(2),相关专业考生可以参考本文复习,具体内容如下:

2023年4月中级经济师补考《工商管理》考点(2)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的权利

(1)股东(大)会的出席权、表决权

(2)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提议权和提案权

(3)董事、监事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4)公司资料的查阅权

(5)股东诉讼权

(6)公司股利的分配权(是股东权利核心)

(7)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

(8)出资、股份的转让权

(9)其他股东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

(10)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股东的义务

(1)缴纳出资义务罚款比例要记住,多年考点。最重要的义务。公司登记后,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2)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遵守公司章程(最基本的义务)

(4)忠诚义务(①禁止损害公司利益;②考虑其他股东利益;③谨慎负责地行使股东权利及其影响力。)

乐考网为大家分享了“2023年4月中级经济师补考《工商管理》考点(2)”,本文主要提供知识点供大家备考学习,后续乐考网会更新更多精华考点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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