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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会计师《审计》第三章函证的范围

2018-4-10 来源:

  【摘要】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阶段已开始, 希望考生提前预习, 小编整理并发布“2018年注册会计师《审计》第三章函证的范围”准备参加2018年注会考试的同学。学习时将各个知识点扎实掌握,一起学习第三章审计证据之函证考点,以帮助大家提前掌握。更多资料及海量试题请关注 注册会计师考试频道!

  函证的范围

  ( 提供函证的范围)注册会计师可以采用审计抽样或其他方法选择函证样本。选取的样本应当足以代表总体。根据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以及所测试总体的特征等,注册会计师可以确定从总体中选取特定项目进行测试。

  选取的特定项目可能包括:

  1.金额较大的项目;

  2.账龄较长的项目;

  3.交易频繁但期末余额较小的项目;

  4.重大的关联方交易;

  5.重大或异常的交易;

  6.可能存在争议、舞弊或错误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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