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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摩根大通中国区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李一今年向全国两会提交了《关于全面科学监管非正规金融行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提案》。提案称,当前,有关各方已对非正规金融行为的复杂性和危害性达成了共识,也意识到了现行分业监管体制的局限性,但在如何科学认识和应对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对非正规金融行为进行全面科学监管时代的到来。李一建议,首先,做好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组织和功能的顶层设计,可考虑针对各类非正规金融行为设立专门委员会和职能部门,重点是针对非正规信用中介机构(如网络平台)的行为,要从法规、职责和手段等方面明确,避免“三不管”现象。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领导作用应与各金融监管部门具体的机构监管工作交叉互补,实行结果导向,以行为监管的效果(包括系统性风险和消费者保护等)为基础判断机构监管的绩效高低。
其次,做好科学统计,摸清现状。应根据非正规金融行为体系中资金流动的不同阶段,区分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信用中介机构,对可能引发重大风险和监管套利的行为进行科学分类,准确统计风险规模,实施动态监测和预警。
再次,按照非正规金融行为的商业逻辑和特点,科学设计监管体系的目标、指标和手段。针对非正规金融行为体系中的金融中介管道,应对机构间合作机制和网络平台提出具体可操作的法规要求,根据定期和专项的定量分析结果,掌握资金及风险的流动规模,重点防范系统性风险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