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基金管理人可以动用银行信贷资金从事基金投资。[答] 非
62基金管理人可以从事证券信贷业务。[答] 非
63基金管理人不能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答] 是
64基金管理人可以从事证券承销业务。[答] 非
65.基金管理人可以使用不属于基金名下的资金买卖证券。[答] 非
66. 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发起人,要求实收资本不少3亿元,有3年以上从事证券投资经验和连续盈利的记录。
[答] 非
67. 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基金发起人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时,要附送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发起人最近2年的财务报告。
[答] 非
68. 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只能是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
[答] 非
69. 基金管理公司采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的,必须以发起方式成立。
[答] 是
70 每个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的实收资本都必须不少于3亿元。
[答] 是
71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发起人要求最近3年连续盈利。
[答] 是
72.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请人要向中国证监会递交材料,说明最近2年从业遵守法规的情况。
[答] 非
73. 提出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筹建申请的申请人,若筹建申请未获批准,在6个月内不得再次提出筹建申请。
[答] 是
74 在筹建期内,申请人可以开展基金管理和其他业务活动。
[答] 非
75. 中国证监会在正式受理开业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答] 非
76 基金管理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的3个月内必须开业。
[答] 非
77.基金托管人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亿元。
[答] 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