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年度报告是基金存续期信息披露中信息量最大的文件。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90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具体而言,基金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1.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在年度报告披露中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者和披露义务人,法规规定基金年度报告应经2/3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在年度报告披露中的责任主要是一些与托管职责相关的披露责任,包括负责复核年报、半年报中的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并出具托管人报告等。
2.正文与摘要的披露
为满足不同类型投资者的信息需求,提高基金信息的使用效率,目前基金年报采用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披露正文、在指定报刊上披露摘要两种方式
3.关于年度报告中的重要提示
为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目前法规规定应在年度报告的扉页就以下方面做出提示:
(1)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披露责任。
(2)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的原则。
(3)投资风险提示。
(4)年度报告中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提示。
4.基金财务指标的披露
5.基金净值表现的披露(图表形式)
6.基金管理人报告的披露
7.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与披露
8.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披露
9.基金持有人信息的披露
基金年度报告披露的持有人信息主要有:
(1)上市基金前10名持有人的名称、持有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
(2)持有人结构,包括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
(3)持有人户数,户均持有基金份额。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的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