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书样式
新版证书为 B5 版单页双面样式,分为 “准入”和“水平”两类,封面非标采用暗红色和墨绿色,统 一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字样。
二、调整内容
1.取消原证书的“编号、持证人签名、除资格名称以外的英文翻译、签发单位(盖章)和签发日期”等内容。
2.保留原证书的“批准日期”内容(为当年考试实施最后一科的考试日期)。
3.变更原证书的“证书管理号”内容,变更为“管理号”。
4.增加“身份证号码、二维码”内容和扫描实时查询认证功能(暂未开通)。
三、旧版证书效力
2017年以前发放的旧版证书继续有效,持证人无须进行更换。
资格证书遗失的,考生应向省级相应考试考务机构提交个人补发证书申请、单位证明、登报声明作废报纸原件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等相关材料,经省级考试考务机构审核无误后,于每季度末最后十天前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 一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申请补发。
补发证书在证书内页上加盖“补发”字样,以示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