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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要考点总结: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

2018-4-10 来源:

【摘要】 编辑整理发布“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要考点总结: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的新闻,为考生发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相关考试重点等复习资料,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和复习,预祝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重要考点总结: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

(一)设立条件

1、符合规定的章程

2、注册资本要求:1亿元,全额实缴

3、主要股东从业记录要求

4、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5、董监事及高管任职资格要求

6、营业场所要求

7、内部管理和制度要求

8、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其他要求

(二)对主要股东要求 主要股东是指持股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

1、经营范围:从事证券经营、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其他金融资产管理

2、注册资本要求:不低于3亿元

3、经营业绩和资产质量要求:较好

4、持续经营及内部制度要求:持续经营3年以上

5、无违法违规记录的要求:3年未受处罚

6、无损害客户行为记录的要求:无挪用资产等

7、无被调查、整改的要求

8、社会信誉要求:3年在税务、工商、监管、自律机构、银行等无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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