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解释也属于经济法的渊源。()
2.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3.企业内部组织,如分公司、分厂、车间等分支机构或生产单位,无独立法律人格,因此不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4.民事法律行为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法产生民事法律效力的合法和不合法行为。()
5.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
6.委托代理,只能用书面形式,不可以用口头形式。()
7.在委托代理中,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补充责任。()
8.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9.《仲裁法》规定,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裁决;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10.甲公司自乙公司处购得一批化肥,因质量问题发生纠纷,甲公司拟提起仲裁,但双方并无仲裁协议,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合同纠纷属于仲裁范围,故仲裁委员会仍有权依法受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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