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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打印2018年中级报名费发票通知

2018-4-10 来源: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已于3月31日结束,内蒙古自治区直属考生需要报名费发票,请于2018年4月13日前持《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回执表》和《网上支付详单》到指定地点打印打印,过期不再打印。

关于自治区直属考生打印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报名费发票的通知

自治区直属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考生: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报名已于3月31日结束,在自治区直属报名需要报名费发票的考生,请于2018年4月13日前持《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回执表》和《网上支付详单》到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9号财政厅西附楼二楼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打印,过期不再打印。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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