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为大家整理好了2021年中级会计《中级经济法》试题,考生要有针对性的做相关练习题,努力去追寻自己想要的,不断的为之努力奋斗,终究会有所收获。中级实会计考试备考,请同学们好好把握时间进行学习!
中级会计考试试题。题目: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该担保人的权利是( )。
A.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B.不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C.可以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D.不可以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C【解析】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题目:2015年10月1日,甲有一批货物正在由北京运往上海准备销售的途中,10月5日,甲与上海的乙就这批货物洽谈并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甲将货物卖给乙。签订合同时该标的物仍在运输途中,此时关于标的物的风险的承担表述正确的有( )。
A.标的物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由买受人乙承担
B.标的物的风险在实际交付买受人乙之前是出卖人甲承担
C.如果甲在10月5日已知该批货物毁损但未告知乙,则应当是甲承担货物毁损的风险
D.如果甲在10月5日已知该批货物毁损但未告知乙,则仍应是乙承担货物毁损的风险
【答案】AC【解析】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但如果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题目: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该情形的,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同意追认,该合同有效。( )
对
错
【答案】错【解析】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题目: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合同应当采取的形式是( )。
A.书面形式
B.口头形式
C.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的口头协议
D.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
【答案】A【解析】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的内容应当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在以书面形式订立的保证合同中加以确定。
题目:优先股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的权利受到限制,一般情况下,优先股股东不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没有表决权,但下列情形例外的有( )。
A.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有关的内容
B.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5%
C.公司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D.公司转让主要财产
【答案】AC【解析】根据规定,除以下情况外,优先股股东不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股份没有表决权:(1)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2)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百分之十;(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4)发行优先股;(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事项的决议,除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选项AC正确。
题目: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经理等,但不包括公司的副经理。( )
对
错
【答案】错【解析】根据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题目: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确定的董事会成员为9人,但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时,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因种种变故,实际为5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公司应当在2018年11月30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B.该公司应当在2018年10月30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该公司董事会人数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D.由于该公司董事会成员没有少于《公司法》所规定的人数,因此该公司可以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答案】A【解析】该公司董事会人数虽然符合5~19人的要求,但是董事人数已不足该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应当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即2018年11月30日前。
题目:马某、牛某和熊某共同出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共同推举马某为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但马某在执行合伙事务中因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不利影响,故牛某和熊某决定开除马某。在对马某作出除名处理时,下列各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正确处理方式有()。
A、除名决议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
B、除名决议自牛某和熊某共同作出之日起生效
C、除名决议自马某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生效
D、马某如果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AC【解析】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题目:关于担保法律制度,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债务人亲自向原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可以采用保证、抵押、质押作为反担保方式
B.第三人向原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可以采用保证、抵押、质押作为反担保方式
C.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违法提供的担保,担保合同无效
D.保证属于人保,定金属于金钱担保,抵押、质押、留置属于物保
【答案】BCD【解析】债务人亲自向原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保证不得作为反担保方式,选项A错误。
【多选】《合伙企业法》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对这条规定的理解正确的有()。
A.合伙企业可以从合伙人之外聘任经营管理人员
B.聘任非合伙人的经营管理人员,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C.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仅是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不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而不具有合伙人的资格
D.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具有合伙人的资格
【答案】ABC【解析】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这项法律规定表明了以下三层含义:(1)合伙企业可以从合伙人之外聘任经营管理人员;(2)聘任非合伙人的经营管理人员,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被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仅是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不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而不具有合伙人的资格。
题目: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 )。
A.修理
B.重作
C.减少报酬
D.赔偿损失
【答案】ABCD【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于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题目:下列关于承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B.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C.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D.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变更的仍然构成承诺
【答案】ABC【解析】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选项D错误。
题目:甲向乙发出一封电报称:“现有白糖100吨,每吨售价2000元,如有意购买,请于8月1日前到我厂提货。”乙给甲回了一封电报称:“我厂有意购买,将于7月15日到你厂提货。”下列有关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向乙发出的电报是要约
B.甲向乙发出的电报是要约邀请
C.乙向甲发出的电报是承诺
D.乙向甲发出的电报是要约
【答案】AC【解析】甲向乙发出的电报内容具体确定,是一份向特定人发出的要约。乙向甲发出的电报是承诺,因为乙完全同意了甲的要约的内容。本题选项AC正确。 【点评】要约应具备的条件:(1)必须是要约人向相对人作出意思表示;(2)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3)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1)要约是当事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要约邀请是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主要的内容,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3)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故要约往往采用对话方式和信函的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的,故往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如明确的标的额、标的物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履行期限等;而要约邀请则不具备这些条件。
题目: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A.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B.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C.承诺的内容可以与要约的内容不一致
D.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限内作出
【答案】ABD【解析】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限内作出。
题目:李某为债务人甲向债权人乙提供担保时,要求债务人甲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人可以有( )。
A.债务人甲
B.甲的朋友丙
C.甲的父亲丁
D.甲的弟弟戊
【答案】ABCD【解析】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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