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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题及答案五

2020-12-8 来源:互联网

乐考网为方便大家备考中级会计师考试特分享了“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题及答案五”,希望对大家预习中级会计师考试有帮助,也欢迎大家持续关注乐考网的最新动态。

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题及答案五

1.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的有()。

A.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

B.投保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的责任

C.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

D.因投保人未按规定支付保费而导致合同效力中止,一年后投保人方才补交保费

【答案】BC

【解析】选项A:“投保人、被保险人”(不包括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选项D: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恢复合同效力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48岁的王某在为自己投保人身保险时,申报的年龄为45岁,而该类保险对被保险人限制在50岁。关于保险公司的权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退还保险费

B.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C.保险公司有权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

D.保险公司有权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答案】CD

【解析】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但若投保人为此支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交的保险费,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后,为了支付价款,甲公司签发了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财务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承兑人丙银行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了银行的汇票专用章。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后,丁公司在票据到期时向丙银行请求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A.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B.丙银行无权拒绝付款

C.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D.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答案】BCD

【解析】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本题中,出票人甲公司加盖的是“合同专用章”,即签章不符合规定,则票据无效,所以丙银行可以拒绝付款,持票人也不享有票据权利,不能向甲、乙追索。

4.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公示催告程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如果有利害关系人前来就同一票据申报权利,法院应对申请人与申报权利人之间的争议进行实体审理

B.在申报权利的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或者申报被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自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之日起1个月内作出除权判决

C.公示催告期间不得少于60日,且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日不得晚于票据付款日后15日

D.出票人已经签章的授权补记的支票丧失后,不得进行公示催告

【答案】ABCD

【解析】选项A:如果有利害关系人前来就同一票据申报权利,法院应对申请人与申报权利人之间的争议不进行实体审理,直接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选项B:在申报权利的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或者申报被驳回,申请人应当自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作出除权判决。选项C:公示催告期间不得少于60日,且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日不得早于票据付款日后15日。选项D:出票人已经签章的授权补记的支票丧失后,出票人可以进行公示催告。

5.根据我国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的有()。

A.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B.未记载付款人的汇票

C.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

D.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答案】BCD

【解析】选项B:未记载付款人或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不得挂失止付。选项CD: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以及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6.下列有关票据伪造的表述中,不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善意的且支付相当对价的合法持票人有权要求被伪造人承担票据责任

B.票据的伪造仅指假冒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

C.伪造人因未在票据上以自己的名义签章,故不承担票据责任之外的民事责任

D.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答案】ABC

【解析】选项A:由于票据伪造行为自始无效,持票人即使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选项B:票据的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名义或以虚构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选项C:伪造人在票据上与自己名义的签章,故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7.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取得票据的人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有()。

A.甲公司以A公司为被背书人,并注明“如果A公司交付的货物有质量问题不能取得票据权利”后,将票据交付给A公司

B.乙公司分别以B公司和C公司为被背书人,将40%的票据金额和60%的票据金额分别进行转让,票据交由B公司持有

C.丙公司以D公司为被背书人,但未在被背书人栏记载D公司名称,将票据交付给D公司后,D公司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

D.丁公司以E银行为被背书人,在票据上注明“委托收款”并签章后,将票据交付给E银行

【答案】BD

【解析】选项A: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选项B:将票据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属于部分背书,部分背书无效;选项C: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选项D:委托收款背书为非转让背书,被背书人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8.2016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出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该汇票已经依法由A银行承兑,乙公司又将其背书转让给了丙公司。丙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向A银行提示付款,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甲公司不再承担票据责任

B.丙公司提示付款时间符合规定

C.在丙公司作出说明后,A银行仍应承担付款责任

D.在丙公司作出说明后,乙公司仍应承担付款责任

【答案】ABD

【解析】该票据到期日为2016年4月1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出票人未按照上述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但会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本题乙在2013年4月21日提示付款,已经超过了法定的付款提示期间,但是在作出说明后,A银行应承担付款责任。同时出票人甲公司仍需承担票据责任,但其余前手无须承担票据责任。

9.关于票据追索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票据追索只能要求偿还票据金额

B.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C.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都有可能成为追索对象

D.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

【答案】BCD

【解析】选项A:票据追索可以要求:(1)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2)汇票金额从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3)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10.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被追索人在向持票人支付有关金额及费用后,可以向其他汇票债务人行使再追索权。下列各项中,属于被追索人可请求其他汇票债务人清偿的款项有()。

A.被追索人已清偿的全部金额及利息

B.被追索人发出追索通知书的费用

C.持票人取得有关拒绝证明的费用

D.持票人因票据金额被拒绝支付而导致的利润损失

【答案】AB

【解析】选项C:取得拒绝证明的费用已经含在选项A中,不能再追索了。选项D:被追索人行使再追索权,可以请求其他汇票债务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已清偿的全部金额及其自清偿日起至再追索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发出通知书的费用。因此,不包括选项D中所说的利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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