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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开展2023年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3-9-19 来源:互联网

关于开展2023年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非执业会员:

根据我会2023年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我会继续依托“北京注协培训网”向非执业会员免费提供在线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学时补修

2022年受疫情影响,部分非执业会员未能及时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经研究,给予补修完成规定学时。

(一)补修对象

2022年度未完成规定学时的北京地区非执业会员。

(二)补修时间

2023年7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补修渠道

会员登录“北京注协培训网”(http://www.bicpaedu.com/)进行网络继续教育培训。进入培训网首页后点“登录”进入登录页面,用户名为非执业证书编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登录进入后可点选“补学2022年课程”即可进入补学课程,自主选课、听课,满足学习要求可获得相应继续教育学时。

2022年课程补学入口将于2023年7月1日开放。

二、2023年度继续教育

(一)培训对象

北京地区非执业会员。

(二)培训时间

2023年3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培训渠道

会员登录“北京注协培训网”(http://www.bicpaedu.com/)进行网络继续教育培训。进入培训网首页后点“登录”进入登录页面,用户名为非执业证书编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登录进入后可按照2023年继续教育课程表自主选课、听课,满足学习要求可获得相应继续教育学时。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规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每年为一个周期,从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非执业会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累积不得少于40个学时。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

(二)未完成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的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修,逾期仍未完成的,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三)继续教育培训与学时补修期间如有课程、使用等方面的问题,请联系北京注协培训网或北京注协考试培训部。

培训网技术支持:4000-356-365

北京注协考试培训部:88221082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2月23日

文章来源: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原文链接:http://www.bicpa.org.cn/p1/pxxx/20230224/474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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