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化考试考场规则
一、 在考试前30分钟,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进入本科目考试所指定考场,按座位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
二、 严禁携带笔、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
三、 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开考2小时内禁止离场。
四、 按照考试系统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关闭电源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违反者责任自负。
五、 须保持考场安静,独立作答,不得交流讨论,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发生异常情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六、 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服从安排。
七、 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 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