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在担心如何复习?没有复习方向?乐考网帮助大家巩固知识,乐考网为大家整理了"2022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真题考点:劳动仲裁",希望对各位考生有用。
考点:劳动仲裁
1、劳动仲裁参与人
①当事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注意】共同当事人的三种情况:
A、劳务派遣:用人单位(劳动派遣单位)+用工单位
B、承包经营:发包组织+个人承包经营者
C、原单位不存在:出资人+开办单位or主管部门
②当事人代表
A、10人以上:3-5名代表人
B、集体合同:工会
【注意】代表人的以下行为必须经被代表人同意:变更、放弃仲裁请求;承认对方仲裁请求;和解
③第三人: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申请or通知
④代理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
2、劳动仲裁管辖
①劳动合同履行地or用人单位所在地,前者优先
②受理后,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③都有管辖权的,由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3、申请仲裁时效
①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
【注意】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②中断:从中断时起,期间重新计算
【注意】“中断时起”:中断事由消除时起
A、调解未达成协议:调解不成之日起
B、调解达成协议:义务人履行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③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期间继续计算
④仲裁申请: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载明以下事项:双方情况;仲裁请求、事实理由;相关证据。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4、仲裁受理:①收到起5日内决定:若不受理——书面+说明理由; ②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向法院诉讼。
5、开庭和裁决
(1)基本制度
①先行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②公开仲裁。【例外】协议不公开或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③仲裁庭制:3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案件可以由1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④回避
(2)裁决
①少数服从多数;不能形成多数时,听首席
【注意】“少数不同意见”的处理:
A.应当记入笔录;
B.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不签名也可签名。
②一裁单位终局:
A、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如果仲裁裁决涉及数项,对单项裁决数额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事项。
B、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③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
A、劳动者对一裁终局不服的,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法院起诉
B、用人单位对一裁终局不服的,只能在收到裁决30日内向中院申请撤销:
①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⑤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⑥仲裁员在仲裁该案件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被裁定撤销后,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3)执行
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or赔偿金的案件,依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②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注意】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法院申请执行。
【2022年新增】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执行:
①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②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⑤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⑥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⑦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人民法院在不予执行的裁定书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之次日起30日内,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xc关于初级会计考试复习资料,乐考网小编提示"20年证券投资基金真题:基金暂停估值情形",更多考点解析还请持续关注乐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