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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第四章第三节留存收益概念及分类

2018-4-10 来源:

【摘要】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将于5月12日进行,现距离考试还有一个月时间,现为提升阶段, 希望考生掌握考点特发布“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第四章第三节留存收益概念及分类”通过本文学习第四章所有者权益第三节留存收益,以帮助大家查漏补缺及掌握考点。

留存收益概述

留存收益是指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类。

1、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

利润分配的顺序依次是: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2、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

公司制企业的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经批准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或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等。

3、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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