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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沈阳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费用发票领取通知】

2018-4-9 来源:

【摘要】沈阳考区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报名工作已结束,为便于广大考生及时领取考务费收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位考生:

沈阳考区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报名工作已结束,为便于广大考生及时领取考务费收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据领取时间

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3月30日(工作日时间)。

二、收据领取地点

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和平区七纬路10号、市公安医院对面)。

三、收据领取方式

请需要考务费收据的考生,凭报名回执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取,请携带上述资料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

特别提示:请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领取,超过此期限将无法为考生提供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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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对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的关注与支持!

友情提示:如果您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证书办理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或登陆初级会计职称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以上文章为考生提供“2018年沈阳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费用发票领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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