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上一篇: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四章第三节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下一篇: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四章第三节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银行从业
会计从业
基金从业
证券从业
期货从业
经济师
CFA
访问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