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核对象
网上报名时选择“汕尾”(包括市直、海丰、陆丰、陆河)且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时间
2019年6月10日至19日(节假日除外)
三、复核地点
请考生按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提交资料进行复核。
受理点 | 办公地址 | 咨询电话 |
海丰 | 海丰县城海银路财政局六楼会计股 | 0660-6625935 |
四、复核资料
(一)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如该表丢失、漏打,可登录http://60.208.116.167:81/ksbm/usercxbmb18.jsp补打);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生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
五、注意事项
(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二)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为全客观化试题,由财政部统一评分,不再安排成绩复查。